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2021年社会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1-06-01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民政局 字号:[ ]

5月31日上午,市政府党组暨四届八十七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市民政局建议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新标准将从6月1日起执行。

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范围,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承办。市民政局较早启动了调标程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全市经济发展水平,测算了2021年全市拟调整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标准,并分别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国调队同意,征求了公众意见,组织了专家论证,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市委副书记、市长克克强调,一要迅速落实新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推动解决社会救助政策执行、资金筹集、部门联动、资源统筹等方面出现的痛点难点问题。市民政局、财政局要加强行业指导,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金,推动新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市发改委要加强物价监测,完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二要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要加强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定期核查、动态清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全面筑牢脱贫不稳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底线。要继续关注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群众基本生活,做好保障工作。三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要创新管理服务手段,完善精准化社会救助,增强及时性、有效性。要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河意在会上汇报了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调整相关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随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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