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纳入孤儿保障19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555人。近年来,随州市民政系统多措并举,倾情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履行好民政部门监护兜底职责。
一是落实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连续7年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年均增长20%左右。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执行新的孤儿养育标准,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153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2450元/人·月,养育标准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40元、226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督促镇、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开展儿童对象入户走访,通过政策上门、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申报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2023年已累计发放生活费(生活补贴)757万元,有效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二是实施孤儿分类安置精准保障机制。每季度定期全覆盖走访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及时将符合条件儿童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加强家庭监护照料的指导监督,及时将监护缺失或监护困难儿童纳入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先后集中养育孤儿、弃婴、孤残儿童、打拐解救儿童100余名,为5名监护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委托监护服务,对院内集中养育儿童,精心提供集“养、治、教、康”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为3名社会化安置成年孤儿争取一次性发放12个月过渡安置费8万余元。
三是组织实施孤儿助学活动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民政部“福彩圆梦ㆍ孤儿助学”项目,组织各县(市、区)扎实开展符合助学条件孤儿情况摸排和信息报送,今年以来为61名年满18周岁孤儿大学生每人争取1万元助学资助。自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177人次孤儿大学生发放助学资金156万元。通过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为700余人次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资助102万元。组织有意愿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为11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中专班,争取民政职业学院全额免费资助。
四是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保机制。今年3月,市民政局与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随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将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享受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的三重制度保障政策。随州市成为全省第三个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保障一类救助范围的市(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