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广水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到18个镇办、经济开发区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特困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并给予发放。
在评估现场,评估员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1.自主吃饭;2.自主穿衣;3.自主上下床; 4.自主如厕; 5.室内自主行走; 6.自主洗澡。如6项指标全部达到,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如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如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广水市民政局在摸清每名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的基础上,分类采取措施,实施“一人一策”,提高其生活质量。一是对于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在家分散供养,确定照料服务人,支付服务费用,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二是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到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使其获得稳定的生活照料;三是对患有传染病、精神障碍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妥善安排给予救助供养和医疗服务,必要时送往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
广水市目前有特困人员4971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535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36人,2023年,目前共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3651万元 、照料服务费用2305万元。接下来,广水市民政局将进一步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