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10-30 11:21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

 

第一部分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临时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1、对各地救助机构送回的本地受助对象进行接收、救助管理。
    2、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护送其返乡。
    3、协助公安机关打拐,及时查找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4、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救助、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编发[2004]51号文件,随编发[2007]25号文件,设立我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691日正式运行, 200761日加挂“湖北省随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核定编制4名,实有工作人员4名,无离退休工作人员,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19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0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56.97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2127.23万元减少43.87%,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期间影响新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58.9万元,较上年867.43万元减少0.98%,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期间影响新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959.33万元,实际支出8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4万元,项目支出786.35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1.78万元,占6.03%;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0.72万元,占1.25%,主要为救助日常办公费用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0.05万元,占1.17%,主要为流浪救助,无其他支出。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71.43万元,占19.96%,主要支付流浪救助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等支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20.61万元,占14.04%,主要支付流浪救助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等支出,无其他支出;其他支出为493.01万元,占57.4%,主要支付基建项目工程款,保护未成年服务款。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20%,决算数较上年的0.26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为接送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长,压缩公务公车及公务接待开支及单位辆属于救助专用车辆,属专业技术类用车,费用列入公务用车费用。其中:

(一)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19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万元,决算数为0.39万元,,决算数较上年0.26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接送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长。
    (三)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属于救助专用车辆,属专业技术类用车,费用未列入公务用车费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89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48110.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553.5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专业技术类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认真组织对2019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2个。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得到整体绩效,2019年我站在开展日常常规救助的同时,根据气候等情况开展了节令性救助活动,如“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活动开展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得到了上级领导、人民群众和受助对象的广泛赞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良好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9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1分,绩效等级为优。发现的问题:找到我单位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更要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及金额执行。
    九、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第三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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