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05 11:06 信息来源: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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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临时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1、对各地救助机构送回的本地受助对象进行接收、救助管理。
    2、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护送其返乡。
    3、协助公安机关打拐,及时查找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4、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救助、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编发[2004]51号文件,随编发[2007]25号文件,设立我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6年9月1日正式运行, 2007年6月1日加挂“湖北省随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核定编制4名,实有工作人员4名,无离退休工作人员,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94.08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2231.06万元减少45.06%,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期间影响新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225.74万元,较上年2231.06万元减少45.06%,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期间影响新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225.74万元。财政拨款318.1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3.47万元,财政经费拨款中基本支出43.4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9.47万元,占53.7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万元,占5.44%;项目支出30万元,占40.83%。支出总预算中项目支出116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44.65万元,占12.38%,主要支付流浪救助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等支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268万元,占22.93%,主要支付流浪救助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等支出,无其他支出;资本性支出支出为756.08万元,占64.69%,主要支付基建项目工程款及配套设施款,保护未成年服务款。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40万预算,主要支付流浪救助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等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说明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今年公用经费总预算16.22万元,包括办公1.13万元、差旅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0.1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51万元、其它商品及服务支出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8.3万元,减少2.08万元,减幅11.37%,压缩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3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无政府采购服务。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救助专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5万元,比上年增加7.6万,同比增加64.68%。主要原因为接送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数量增加且疫情严重,武汉救助站一直暂停接送业务,随州市救助站需要涉及护送省外人员返乡,导致经费支出增长。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减0.66万元,同比减少68.75%,主要原因是:压减接送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数量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救助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5万元,比上年增8.26万元,同比增加76.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随州市救助站需要涉及护送省外人员返乡,随着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数量增加,救助站新增一辆救助业务用车,导致经费支出增长。
    第三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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