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1-29 14:56 信息来源: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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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临时困难群众进行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

①为受助人员提供饮食、住宿、衣物、个人卫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

②提供疾病救治、卫生防疫、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

③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

④为受助人员联系家属、查找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⑤为暂时查找不到户籍、无家可归的受助人员提供养育照料、生活护理等临时安置和基本服务。

⑥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而开展的救助保护线索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跟踪回访、监护教育指导、监护支持、监护资格转移诉讼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编发200451号文件,随编发200725号文件,设立我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6年9月1日正式运行,2007年6月1日加挂“湖北省随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核定编制4名,实有工作人员4名,无离退休工作人员,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7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96.24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1225.74万元减少45.32%,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期间影响新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70.19万元,较上年1225.74万元减少45.32%,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期间影响新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670.19万元。财政拨款395.67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9.43万元,财政经费拨款中基本支出44.43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40.43万元,占50.9%;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万元,占5.04%;项目支出35万元,占44.06%。上级专项资金拨款274.52万元,占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190.12万预算,主要支付基建项目工程质保金及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今年公用经费总预算4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0.12万元、邮电费0.05万元、日常维修费0.0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劳务和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其它商品及服务支出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6.22万元,减少12.22万元,减幅75.34%,压缩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无政府采购服务。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救助专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比上年减少18.75万,同比减少9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武汉救助站暂停办理救助中转业务,随州市救助站需要涉及接待、护送省外人员返乡,导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增长。公务用车(救助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9.05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单位车辆属于救助专用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虽然存在开支,但是费用没有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情况。

第三部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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