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与随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合署办公。办公地点在随州市民政局。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主要工作职能为:
1.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求助人员进行救助;
3.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
4.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查找寻亲、协助返回等救助。原则上不提供现金救助;
5.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的,向其提供乘车凭证;
6.对无家可归或无法查明个人情况的救助对象,及时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对疑似走失、被遗弃或被拐卖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个人信息确实无法查明、公告寻亲无果或无认知、表达能力,且无法联系亲属、住址的救助对象,由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政府按政策进行妥善安置;
7.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8.对街头流浪的未成年人及其他因身体原因无法提供身份信息的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