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3 16:52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

市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224月至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资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

二、检查人员组成

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执法人员和委托的第三方会计人员组成检查组。

三、检查对象

从市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社会组织。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社会团体:1.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2.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理事会重大决议执行情况,有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3.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协会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6.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7.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情况;8.年度检查情况;9.党组织建设情况;10.开展涉外活动情况;11.年检、抽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12.评选评奖工作情况;1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民办非企业单位: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2.基础条件是否完备(包括法人资格、章程、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情况);3.内部治理是否完善(包括理事会换届、组织机构、人力资源、资产财务、档案证章等运作和管理等情况);4.公益活动与诚信建设是否合规(包括公益活动、提供服务、披露信息等有关情况);5.党组织建设情况;6.开展涉外活动情况;7.“非营利性”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8.年检、抽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9.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接到抽查审计通知后,应当配合抽查审计人员的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抽查审计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近两年财务凭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末银行对账单、机构会议记录本或会议纪要、重大活动资料等)

(二)对不按规定配合审计、内部治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抽查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抽查审计结果按规定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参与投标等工作的参考要素。

附件:2023年度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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