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低保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县(市、区)户籍;二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财产状况符合县(市、区)低保政策相关规定。
2.如何申请低保?
答: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确认。低保确认权限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已经委托下放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符合上述情况的救助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确认。
3.低保标准是多少(低保一个月发多少钱)?
答:低保保障标准不是低保对象实际享受金额,低保对象实发金额是县(市、区)低保保障标准减去其家庭人均收入的剩余部分,低保金由县(市、区)实行按月发放。各县(市、区)现行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随县、广水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525元/人·月,曾都区、随州高新区 636 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随县、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452元/人·月,广水市 428 元/人·月,曾都区、随州高新区 536 元/人·月。上述标准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前执行的旧标准见往年调标文件。
4.更进一步了解低保政策怎么办?
答:可以工作日上班时间电话咨询各市、县救助机构电话。随县低保办0722-3339132、广水市社会救助局0722-6244100、曾都区社会救助局0722-3235835、随州高新区低保机构0722-3286209、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低保机构0722-4833656、随州市低保局0722-359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