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统一部署,8月18至24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司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第一批至第八批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初核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广水市、随县、大洪山、曾都区的11个村(社区),通过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看硬件设施、翻阅台账等形式,对各村(社区)全面对标、三治融合、阵地平台、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初步核查,确保初核全过程标准不降低,尺度不走样,要求不打折,问题不放过,严格对标,对不符合初核标准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监督把关职能作用,切实守住“质量防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