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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随州市民政局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随民发〔2018〕3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10-25 10:00
编辑 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随州市民政局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随州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薪酬待遇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5 10:00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

随州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

薪酬待遇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0-2020 年)》(随发〔201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随组通〔201844号)精神,依据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要求,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原则

(一)科学合理、适应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原则;

(二)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的原则;

(三)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

二、岗位等级、名称及设置范围

(一)岗位等级。我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分为五级十三档,即: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其中,正高级分四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二、三、四级;副高级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中级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九、十级;助理级分二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员级一档,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岗位名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规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社会工作师二级岗位、社会工作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社会工作员,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设置范围。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在全市所有社会工作岗位(职位)范围内设置。

三、职位结构比例

党政机关中的社会工作专业职位暂不聘任,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再行确定;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纳入单位岗位总量并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设置;社区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中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位,可在全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总量、结构比例的范围内设置。根据当前情况,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位的结构比例应控制在以下范围内:高级职位数不超过10%,中级职位数不超过30%,初级职位不受比例限制。

四、聘用及晋升条件

全市聘用各类社会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职位要坚持按需聘用、德才兼备的标准,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应达到职位任职要求,并具备下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一)聘用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条件,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规定。

(二)聘用为社会工作师的,需具有中级(即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聘用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的,需具有助理级(即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聘用为杜会工作员的,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毕业文凭;或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实际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并经过社会工作专业系统培训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社会工作机构与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和聘期制,一个聘期一般为3-5年。按合同管理,依合同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应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并在下一等级至少工作一个聘期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毕业生转正定级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在岗位空缺范围内聘用。见习期满,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在本单位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前提下,可接聘用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社工师资格的,可直接聘用为社会工作师三级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社工师资格的,可直接聘用为社会工作师二级岗位;如见习期满,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能聘用相应职位,薪酬待遇按见习期待遇执行。

五、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岗位为事业编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享受所在单位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薪酬。

(二)公益性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分配收入制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学历、资历、业绩与社会工作者进行薪酬协议,并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其薪酬收入。

(三)市有关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参照我市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和聘用人员的收入水平,定期公布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价。政府在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公益性社会组织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考评,根据社会工作者的综合表现,在政府薪酬指导价的标准内可上下浮动5%

随州市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师薪酬指导价位表

(2019年度)

专业技术职位名称

平均薪酬

(/月)

备注

正高级

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后另行研究确定

待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后另行研究确定

1、以上薪酬指导价包含社保个人缴费、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2、以上薪酬指导价不包含社工培训经费、活动经费、税费、机构管理费用以及机构正常的盈利费用。

3、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适时对薪酬指导价位进行调整。

副高级

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

3700

社会工作师二级岗位

3500

社会工作师三级岗位

3400

助理社会工作师

一级岗位

3200

助理社会工作师

二级岗位

3100

员级

社会工作员

2900

试用期/见习期

博士研究生

3100

硕士研究生

2500

本科毕业生

2100

大专毕业生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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