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民政局
《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鄂民政发〔2023〕3号)已发布实施,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随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随民发〔2019〕14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告。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