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刹四风、过廉节”活动,市民政局党组特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一、班子成员一律不得公车私用,杜绝任何形式的公款相互吃请;
二、不得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物资;
三、局机关及二级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四、党员干部不得收受任何礼品、礼金、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五、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婚丧喜庆等活动借机敛财;
六、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抹牌赌博活动;
八、党员干部不得变相接受服务对象和利益关系人吃请、祝贺宴请、迎来送往、聚会、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节假日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如有紧急事项必须反应迅速、应对及时。
随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