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民发〔2018〕12号
随州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河意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魏和平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 员:郑 华 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
王安兵 随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宗禧 广水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金奎 曾都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移民局局长
倪绍峰 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詹升河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便于联系工作,市、县各地设联络员1名,名单如下:
汪 林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工作人员
刘新斌 随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负责人
陈延广 广水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负责人
王 敏 曾都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负责人
金运善 随州高新区民政局负责人
李清国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党委委员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联络员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收集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居)公共事务、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欺压残害村(居)民等涉黑涉恶信息和线索。
2、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宏观指导、检查督办,研究解决斗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重大问题线索移交相交部门。
4、研究建立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的相关工作机制,对村(居)委会换届把好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村(居)委会班子。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联络员职责
1、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注意工作总结,积极向领导小组提供信息。
3、收集保管好工作文件资料、图片、音像资料,搞好活动登记、会议记录等。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