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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人社厅 省卫健委关于印发《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8 10:22
信息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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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人社厅 省卫健委关于印发《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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