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1 08:58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

《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鄂民政发〔2023〕3号)已发布实施,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随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随民发〔2019〕14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告。

随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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