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4年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5 11:33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

各社会组织:

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决定利用2024年福彩公益金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近两年年检合格,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有正在或即将实施的助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的项目,可申报本次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依托社会组织,运用五社联动机制,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激发社区活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撬动社会慈善资源,着力提高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协助解决居民和社区的实际困难,用社工专业方法服务群众不低于20人次,增强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效性、精准性;

(二)组织30名以上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累计服务居民不低于500人次,促进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常态开展;

()培育或激活不少于2个社区社会组织(包括1个“银铃行动”类社区社会组织。“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每个社区社会组织至少开展5次及以上公益活动、累计服务居民不少于300人次,提高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组织化程度;

()建立并运行社区公益基金,在项目周期内社区公益基金募集社会慈善资金不少于1万元,拓宽共同缔造活动的社会资金筹集渠道;

(五)项目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5次,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和实践成果,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服务模式和方法路径形成总结性宣传材料(包括视频、图片、文字材料)。

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万。

三、实施程序

()申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申报单位可在随州民政官网下载项目申报书,于2024112817:30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5431276@qq.com,逾期视作放弃

()评审。市民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集中评审,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资金的配套等情况。

()公示市民政局根据评审小组评审结论,将立项建议名单和资金额度按程序报批,批准后立项并向社会公告。

()实施。项目公示结束之日签订合同按照合同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各申报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认真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市民政局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5631日前完成。

()验收。项目完成后,市民政局将组织评估验收,重点检查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和社会效益等情况。验收不合格的,市民政局按比例追回项目资金。

有关要求

(一)强化过程监管。市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要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二)做好宣传报道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项目实施效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新闻稿,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注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三)实施奖惩激励。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将与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结合,对社会效益明显的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对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创新性项目进行长期资助,对项目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社会组织列入黑名单,对不当或非法使用项目资金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项目申报书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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