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5-02-2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民政局 字号:[ ]

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系列会议部署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盯目标、抓重点、争一流、守底线,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随州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牢记民政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夯实党员干部政治武装,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机关建设的监管,突出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监督,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抓好党员干部能力提升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坚决扛起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高标准推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定期开展专题分析研判。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合力建设清廉民政系统。

二、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统筹推进老龄工作。加强系统谋划,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建立老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合力。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老龄调研工作,研究编制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开展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状况调查研究,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成立“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实施“银龄行动”,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打造“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品牌,助力老龄友好型社会建设。举办随州市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办好“敬老月”活动,配合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工作,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工作方案》和《随州市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指标落实,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开展2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照护机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专业照护、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每个县(市、区)建1所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失能特困县级集中照护。探索建设1所失智老人养护院或开辟失智老人养护专区。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开展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摸清低保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底数,按照“预评估、先入住、后补助”的原则,确保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实行集中照护。完善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提供助医、助洁、助行、助浴、助急、助餐和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制定并印发我市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四同步机制,逐步提高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三)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项目。新建3个街道(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提档升级7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开展已建成项目“回头看”和评估工作,完善供需对接、日托全托、幸福食堂、康养娱乐等基本功能逐步扩大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试点范围,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社区覆盖率达到60%。完成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科学制定改造方案,编制资金预算,明确序时进度,按期完成任务。

(四)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全面完成农村乡镇福利院县级直管,因地制宜农村乡镇中心福利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富余床位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支持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统一运营县域失能特困供养机构。推动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对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连锁化运营。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打造市县两级智慧养老平台,整合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资源,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精准对接,打造社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积极对接京东健康、省康养集团等为老服务龙头企业,为我市老年人提供食、医、健、护、乐等线上一站式优质养老服务。持续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福利院“一院两区”“两院一体”发展模式。

(五)统筹推进养老产业。支持和配合市国投集团开展银杏颐养二期项目建设。编制《“颐养随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各级养老配套设施,涵盖综合养老社区、养老特色小镇等设施,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医养康养基地。

(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继续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确保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1级及以上落实与评定结果挂钩的补贴政策扶持。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全员轮训,组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落实一线养老护理岗位从业奖励制度。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

三、兜牢兜准民生保障底线

健全完善低收入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动态监测、综合帮扶机制做好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持续探索创新,推动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上取得新成效持续开展救助服务提升年活动,开展分级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市对县、县对镇、镇对村全覆盖式培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印发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和服务指南,开展政策下基层宣讲活动,不断挖掘社会救助典型案例,讲好身边救助故事。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在村(居)层面全面推广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微信小程序,进一步加强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大救助资金筹措力度,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预算,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一)加强儿童保障和服务。完善儿童福利对象精准保障,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贯彻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适龄困难儿童免费学历教育等助学项目。提升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提档升级,完善功能设施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孤弃儿童入院流程,抓好院内儿童“养、治、教、康”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广水市持续巩固广水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省级试点建设成果,督促随县、曾都区加大争取力度,成立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网络,提升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服务能力。建立流动、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和监护责任履行全覆盖。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收养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流程,建立完整准确详实的收养档案。

(二)做好残疾人关爱和服务。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管理,开展数据核对与督导检查,精确认定应享未享、应退未退对象,确保应补尽补、按月足额发放。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60%以上。完成随州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建设,探索科学合理的管理运营模式。

五、强化社会事务管理

(一)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管理区域中心试点建设,合理配置救助资源。开展救助管理业务培训,提升救助管理机构队伍素质。规范开展主动救助、救助寻亲、站内照料等工作,推动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回归稳固与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等工作有序有效衔接,为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提供专业化、多样化和针对性服务。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开放日活动。

(二)积极稳妥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按照《湖北省安葬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城乡公益性公墓提档升级、骨灰堂、集中安葬点和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满足基本需求的殡葬服务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完成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稳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乡风文明。推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政策文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探索建立跨县市区异地火化财政结算机制。规范遗体接运管理,稳妥解决个体遗体接运司机遗留问题,加强社会治丧点和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开展集体公祭活动,推进移风易俗。

(三)优化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规范有序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能力,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颁证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进景区,在重要日子开展婚姻登记集体活动。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持续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持续深化婚俗改革,积极申报全省婚俗改革试点。

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持续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备案、公告等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编制我市地名保护名录。积极参与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实施“乡村著名行动”。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组织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重点完成豫鄂线省级联检工作任务。完成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强化全市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规范转化利用勘界成果。

(二)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协同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三纳入”部门责任。制定《随州市社会组织内部制度规范文本》。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引导不低于5%的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对不低于5%的社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等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发布社会组织公益品牌项目不低于20个。

(三)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壮大慈善力量,推动市县两级慈善总会建设枢纽型慈善组织,规范按时换届。引导慈善组织聚焦群众关切,科学合理设置慈善项目,用好社区公益基金。利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数字公益节、中华慈善日、99 公益日等平台和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小微慈善,壮大慈善规模。开展慈善服务,支持实施“童心相随”“慈善助老”等慈善服务项目,打造慈善品牌。积极参与第二届湖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以“学雷锋纪念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点, 开展慈善文化主题宣传,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活动进社区等,开展慈善服务,营造全民慈善氛围。加强慈善监管,继续开展阳光慈”工程和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落实慈善组织年审年报、现场抽查、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

七、夯实民政基础保障工作

(一)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编制全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好项目谋划、推进、实施工作,加强项目库调度监管。严格按照民政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要求使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成3亿元引资额度或2个亿元以上项目。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体系,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档案管理、深化改革、提案建议办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升民政形象。积极参与“清洁家园”行动,配合做好随县三里岗镇、交通大道(迎宾大道至淅河桥头)包保工作。

(二)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民政领域权责清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开展重点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政务信息系统服务水平。

(三)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健全机构每月自查、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按比例抽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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