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敏、余光银、李丽娟、申小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市民政局综合市医保局会办单位意见,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情况。2018年,市政府成立了随州市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专班,出台了《随州市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助力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市民政局作为专班成员单位,印发了《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指导和推动各地按照“四有+X”的模式,即有留守老年人台账、有关爱联系人(结对帮扶)、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有定期探访制度,探索发挥X(即老年协会、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着力解决我市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的现实问题。今年6月,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将各县市区出台县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纳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要求到2023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90%,到2025年实现月探访率100%。
二、关于“完善留守老人养老服务普惠政策制度”情况。一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一是每年量化调整农村特困供养标准。自2015年以来,各地每年进行量化调整工作,供养标准逐年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严格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留守老人基本生活。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科学合理合法,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及时动态调整。
三、关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情况。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多年来,我市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扶持等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完善税费、土地、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快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各县市区均建立了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运营补贴制度,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带动当地社会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47家。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时,除与城镇享有相同优惠政策,还享有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使用村集体土地”等倾斜政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事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二是持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今年5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和管理的意见》,再次从落实建设要求、规范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创新运营模式和强化设施管理5个方面进行部署安排,同时要求落实运营补贴政策,确保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可持续,满足全市农村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设立社区(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保障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能够基本运转。
四、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业队伍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就业创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支持和鼓励未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农村养老服务专项培训。市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将“为村(社区)按需配备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培训养老护理员1500人次以上”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此外,为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2022年,我局印发了《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今年,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养老机构检查列入2023年重点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五、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情况。我市每年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市民政系统积极行动,精心组织,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主题,每年都开展了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随县民政局在“敬老月”活动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健康知识宣传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与庆祝“重阳节”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广水市民政局宣传发动广大市民及有关组织积极奉献爱心,看望慰问福利院老人,举办文艺汇演;曾都区民政局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爱老敬老的舆论氛围。
六、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情况。我市已经建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以城乡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享受财政补贴。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稳步提高,目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已达到70%以上。老年人多发的部分慢性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范围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50%、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保障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为加强大病保险保障力度,2019年将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5%提高至60%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政策。医疗救助方面,2022年9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随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细则》(随政办发〔2022〕25号)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功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七、关于“建立‘一卡通’制度”情况。2019年,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民政服务对象“三直达”工作的通知》,为每位农村留守的高龄空巢老人确定一名关爱联系人,落实关爱职责,实现“责任直达”;在每位农村留守老人家中张贴 “关爱联系人服务电话卡”,实现“联系直达”;关爱联系人通过不定期对留守老人开展巡访,确保留守老人基本生活照料得到解决,实现“服务直达”,彻底打通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最后一公里”。截止到2022年底,全市共组织上门探视0.89万人次、电话询问1.16万人次,开展救助帮扶、精神慰藉及其他服务0.44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基础,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投身农村养老服务,并在互助养老、医养结合、志愿服务等方面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