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06 09:39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

万晓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的建议收悉,议案指出了当前我市农村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并提出了极具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我们认为,建议案所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建议具有指导性,我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七人普”数据显示,随州市户籍60周岁老年人47.8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25.1万人,占比52.5%。农村养老存在人口基数大、空巢化空心化严重、养老基础设施薄弱、城乡养老存在差距等问题。近年来,为切实改善农村养老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民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联动施策、多措并举,加快构建了家庭履责、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相结合,专业服务与互助养老相协调,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政策法律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积极保障老年人权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养老支持。二是加强顶层政策设计。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将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纳入《随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随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随州市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重点内容推进,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已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定期会商、联办、反馈、完善工作机制,正在起草《随州市老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随州市老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拟于近期报市政府审定。四是统筹谋划发展布局。正在对接由华师大、省社科院等智囊组成的规划编制单位,着手编制《“颐养随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康养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将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和项目列入重要规划内容。

(二)经济保障方面。一是持续健全完善养老福利政策2012年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我市户籍80-99周岁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500元高龄津贴,2024年,全市共发放近5.3万人共计1927万元;2018年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贴,2024年,全市共发放1157人次共计139万元二是持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1年起,连续5年将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推进,已争取省级280万元资金完成28个提档升级任务,今年将继续完成7个,截至目前,7个项目已全部开工,预计10月底前完工。自2023年起,连续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将老年人助餐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推进,稳定运营36家幸福食堂(助餐点),其中农村社区21个,占比达到58%,今年将继续新建5家,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1个项目已建成并运营,预计9月底前全部建成。三是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投入890余万元,连续4年开展了298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其中农村老年人家庭占比达到80%以上,今年将继续改造1000户,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摸排任务,预计9月底前完成改造。

(三)在医疗保健方面。一是提升人均缴费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居民优先参加企保,参加居保的选高档长缴费、有欠缴年度的补缴。二是扩大集体补助试点。2024年已争取曾都白河滩、随县灯塔社区2个城乡居保集体经济补助省级试点,为138人提供城乡居保集体补助1.38万元,今年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三是落实个人组织资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将增加个人账户积累的政策通道讲清楚、算明白,把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的政策落到实处。四是落实困难群体社保帮扶。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目前已覆盖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五保、重残、特困、易返贫等人员类别,2024年共代缴37173人,每人代缴100元保费。

(四)精神文化方面。一是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依托互助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今年上半年已在何店镇桂华村、厉山镇幸福村、殷店镇金塔村等39个村开展老年人阅读、助老公益集市、老年人权益保护、健康义诊等百余场老年人活动,计划下半年继续开展老年敬老月、城乡老年友好社区评选、老年人才艺大赛等活动,持续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在村“两委”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今年,我们将根据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安排,鼓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推动每个村至少有1支志愿队伍和1个基层老年协会。三是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行动。建立了“三留守”对象探访关爱和“三直达”工作机制,对我市高龄独居老人(80岁以上)、重度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等对象,依托组织村(社区)干部、社工、志愿者等力量,通过上门探视、电话问询等方式,按照每月不低于1次的标准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开展了1.1万次探访关爱行动。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充分吸收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基础,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投身农村养老服务,并在互助养老、医养结合、志愿服务等方面探索更多的发展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增加服务供给,努力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持续开展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深入社区、机关、企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选树和大力宣传孝亲敬老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联合启动了“随暖期颐”百岁老人关爱活动,其中一个环节就是对老人家庭敬老爱老事迹进行总结,通过视频、文字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家庭尊老爱老孝老氛围。充分利用重阳节、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策划并组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关注度与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是持续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和法律援助。重点深入社区、乡村、养老机构等老年人集中区域,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便捷的法律咨询窗口或开通专门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欺老虐老现象,从执法角度进行打击和曝光,通过反面案例警醒教育社会大众,织密老年人权益保护网。

三是持续培育爱老助老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专业能力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心理疏导等专题培训,推动社会组织与社区、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精准对接老年人助餐、助医、助洁等服务需求,打造多元化、专业化的爱老助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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