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10-09 11:22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 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许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养老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建议指出了当前我市农村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并提出了极具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我们认为,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建议具有指导性,我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七人普”数据显示,随州市户籍60周岁老年人47.8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25.1万人,占比52.5%。农村养老存在人口基数大、空巢化空心化严重、养老基础设施薄弱、城乡养老存在差距等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民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联动施策、多措并举,初步构建了政府引导、政策托底、家庭尽责、自愿互助、社会参与、自我支撑的多元保障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优化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提升养老金保障水平”方面

一是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我市已建立“中央+省级+县级”三级基础养老金保障模式。推行地方自行提标,增加基础养老金。历经数次提标,截至2025年底,随县基础养老金标准达192.5元、曾都区和广水市达182元,全年发放居民养老待遇12.29亿元,惠及45.13万人。2026年一季度,全市人均养老金达230.35元,同比2025年同期提高29.64元,较2025年底提高12.95元。下一步将按《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要求,持续推动地方自行提标。

二是优化缴费补贴激励机制。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号)要求,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目前缴费补贴标准分六档:一档45元,二档81元,三档138元,四档180元,五档285元,六档402元,缴费补贴由省和地方政府按2:1负担,一律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常态化开展“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宣传,2026年一季度全市实际缴费18.23万人,人均缴费1175元,较2025年同期提高460元。

三是落实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五类困难群体,由财政直接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实行“政府代缴+免申即享”。2025年全市共34606人享受代缴帮扶政策,确保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四是积极探索集体补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利用集体经济收入补助村民个人居保账户,2025年已开展集体经济补助试点17个,补助628人,补助资金6.5万元。下一步将推动扩大集体补助覆盖面,探索“集体补、政府奖、个人缴”组合缴费模式。

(二)“健全村级养老设施网络,构建可持续运营机制”方面

一是统筹推进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坚持将福彩公益金重点投向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共筹集资金200万元,优先保障农村幸福食堂、互助照料中心、福利院改造等民生项目。2026年在全市45个村(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创新特色村(社区)创建,目标之一就是打造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强保障型特色村(社区)”。优先利用闲置校舍、村部办公楼等资源改造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点,推动设施在村级有效覆盖,目前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达到596家,覆盖率71%。2026年争取省级资金296万对3家农村福利院进行提档升级,将4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纳入适老化改造范围。同步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18年以来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配建使用不到位点位提请市政府专题调度,制定分类整改方案,从源头上补齐设施配建短板。

二是着力破解设施运营和资金难题。建立财政主导、多元筹资的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将村级养老设施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激活农村养老服务消费需求。扎实推进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改革,推动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体化运作,县域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已达65%,15家因消防不达标等问题关停的农村福利院正在实行“一院一策”分类整改,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兜底保障和普惠服务能力。鼓励村级养老服务点开展低成本经营性服务,探索“自我造血”可持续运营模式,如民政系统在曾都区洛阳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办农村幸福食堂,市场化运营,为辖区及周边地区老人提供优惠便利的就餐服务。

三是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内涵。深化医养融合,建立城乡医疗服务协作机制,推动乡镇卫生院与村级养老服务点结对帮扶,推进村卫生室和养老互助照料中心“两室联建”(2018年被列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保障健康义诊、慢病管理、急诊绿色通道及家医签约服务落地。市医保、财政等部门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落地,正计划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助+集体扶持”的农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模式,对困难群体由财政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创新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赴兴山、巴东等地考察学习,在凤凰山村开展智慧赋能居家安康守护行动试点,探索“邻里互助+智慧赋能”农村养老新路径,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做实探访关爱服务,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综合上门、电话、微信连线等方式做实生活帮扶、健康关怀、心理慰藉,月探访率达100%。深化“澡回幸福”助浴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全年服务不少于1500人次。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涉老诈骗线索联合排查和打击联动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排查欺老虐老问题,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强化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管,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8部门建立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实行“红黄蓝”三色风险分级管理,开展“拆窗破网”攻坚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周三夜巡”明察暗访,累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75个。严格按“一人一档”落实入院评估,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5%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稳定在90%以上,全方位提升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4个村(社区)已获创建资格,其中柏树湾村创建经验被《中国民政》刊登推广,以示范引领带动农村老年友好环境整体提升。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持续深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市财政、市人社等部门,在养老保险待遇提升、农村养老设施建设运营、医养融合、互助养老、安全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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