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随州市印刷行业协会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对随州市印刷行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随州华升医院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2022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对随州华升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请以上社会组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全部送达。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和未使用空白票据一律作废并上交随州市民政局,被撤销社会组织应自本撤销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电话:0722-3590135
联系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24号
特此公告。
随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