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5-1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审核:民政局 字号:[ ]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按照市委提出的“坚持实干兴市,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工作要求,务实重行、不断创新、补齐短板、狠抓落实,奋力推进党的民政事业随州实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民政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列入机关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并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贯彻落实。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组及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班子建设,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切实规范班子政治生活,培养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自我革新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3.认真实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2017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着力整治“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切实推进民政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二、以扶贫攻坚为主战场,织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
  4.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法科学量化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特困对象供养标准,由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健全全市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继续深化“按标施保”,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户保障、差额补助、按月社会化发放。在继续做好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公示的基础上,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探索在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原居民小组三个层面实施公开公示工作,打通市、县、镇、村(居委会)四级困难群众求助、咨询、投诉、查询的救助公开通道,真正做到城乡低保真公开、全透明。按政策资助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主动做好民政常年对象的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稳步启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分县(市、区)探索设立镇(办事处)审批低保对象和临时救助试点。指导县(市、区)细化临时救助困难类型和救助标准,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就近及时求助和受助,逐步实行镇办审批临时救助。
  5.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多途径筹措特困供养经费。在上半年完成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工作的同时,启动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建立“一人一档”的特困人员分类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完善各类信息台账。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工作力度,督促县(市、区)做实“平安工程”和“冬暖工程”,发挥市级福彩公益金导向作用,督促各县(市、区)稳步推进辖区农村福利院消防、无障碍、特护、冬季取暖等配套设施改造。
  6.强化低保、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贯彻落实《随州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随政办函〔2017〕9号)精神,配合做好农村低保同扶贫开发的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有效衔接,确保全市所有地方农村低保标准2019年底前不低于扶贫标准,脱贫后的困难对象依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7.加快核对机制建设步伐。基本建成市、县两级核对平台,初步实现与省级核对平台联网。市、县两级建立由政府牵头、民政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做好市、县两级核对数据的提取准备工作,启动核对工作。强化核对机构内部管理,保障核对数据安全。稳步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
  三、以属地为主体,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8.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
  9.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发挥民政牵头作用,强化灾情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建立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的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经费保障,调动灾害信息员报送灾情积极性。启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
  10.认真落实灾害救助政策。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点抓好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与救助工作。
  四、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为契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11.强力推进“医养结合”国家级试点工作。抢抓“医养结合”国家级、省级试点机遇,制定出台《随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随州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建成随州市老年康复护理医院、楚苑生态养老院、大和养老康复中心、汇仁养老康复护理医院、曾都区城市社会福利院等9家“医养结合”机构,打造全市“医养结合”示范样本。
  12.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抓好12349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新采集老年人信息2万人,实现城区老年人信息采集覆盖率50%以上;培育怡家老年服务中心、随州老年养护中心等为老服务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做实居家养老落地服务环节,真正发挥“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作用。
  13.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新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120个。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发展城市社区小型养老院和农村幸福院,做实省级社区居家养老示范项目。实施主城区高龄、空巢、独居、特困老年人配餐送餐试点项目。
  14.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年”活动。完善配套20家养老机构,其中农村福利院10家。制定《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消防安全和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加快养老机构标准化和质量认证建设。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护理能力。
  五、以“三民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5.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开展“难点村”治理,并普遍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居)务公开。今年完成9个“难点村”治理工作。
  16.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完善社区协商议事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7.努力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探索推进 “三社联动”,加大社工队伍教育培训、岗位开发、人才使用和激励保障,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重点支持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壮大和发展,引导社会组织采取设置办事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项目点等方式服务社区居民,助推社区“三民工程”提档升级。
  六、以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重点,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18.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紧抓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不放松,配合市目标办,做好双拥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健全完善军地共建、军民融合机制,办好军地共驻共建试点。组织好烈士纪念日公祭和清明祭扫活动。
  19.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军休政策。开展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建立优抚对象动态核查机制。开展“三院(园)同创”行动,积极创建省市级示范单位。推进县(市、区)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优抚对象之家建设。扎实开展优抚对象解“四难”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优抚、社会救助特别是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应救尽救,切实解决“四难”问题。落实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制度,加大安置工作督办落实力度,确保全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在12月底前全部安置到位。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和有培训意愿退役士兵参训率均达到100%,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制定“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活动方案,切实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20.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认真抓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七、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不断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1.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重点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关系,完善试点配套政策,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启动2017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开展2017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申报,做好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示”要求,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在登记管理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市管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
  22.强化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完成对主城区新增道路的命名和设标工作,今年完成80块新城区双立柱地名标牌设标;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检查验收任务,做好地名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入库工作;充分开发利用地名普查数据资源,推动《随州标准地名录》《随州标准地名图集》《随州地名挂图》《随州地名文化丛书》《县市地名志》等编纂出版。
  23.抓好殡葬管理服务。认真做好2017 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禁鞭、鲜花祭扫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人民群众的丧葬负担;加强对新殡仪馆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做好全市公墓的规划工作,着眼长远,引导全市公墓有序科学发展。对全市公益性公墓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
  24.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随州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县(市、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25.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婚姻登记零收费政策,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程序和流程,坚决杜绝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认真执行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推广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和婚姻家庭辅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强化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推动更多的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26.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动机制。开展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寻亲服务力度,用好“寻亲救助+互联网”模式,帮助受助人员返回家庭。强化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职能,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政府主导、社会配合、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启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新站建设。
  27.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拓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规范系统管理,促进福利彩票销量持续稳健增长,力争全年发行总量达到2.2亿元。加强阳光福彩建设,主动向社会和媒体公开福彩发行管理及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八、以打造人民满意民政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民政综合能力
  28.夯实基层民政基础。狠抓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文件的落实,切实解决基层民政组织力量薄弱和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促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大提升。
  29.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通过实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干部素质,规范工作行为,严守纪律规矩,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工作队伍。
  30.强化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健全依法履职机制,制定市级民政系统权力责任清单,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做好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宣传解读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及时研判处理涉及民政部门的敏感性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的负面舆情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在各类媒体上反映的涉及民政工作的诉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标准化改革要求,加快民政服务窗口标准化研究制定工作,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标准化水平。
  31.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制定民政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健全向基层党委政府通报督查和评估结果制度。创新督查方式,通过全面督查、专项督查、引入社会力量进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规政策和重大资金使用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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